“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党纪处分是对犯错党员干部的惩戒方式,是为了教育犯错的干部及时改过自新,以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近日,泸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到白水镇平田村委会小河村党支部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召开了一场村头警示教育现场会。这是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对村级开展的第一场警示教育会,也是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举措。
为达到“处分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泸西县纪委监委坚持在宣布处分决定时,把分析违纪事实、剖析违纪根源、说明处理依据等作为宣布内容,直指问题、切中要害。同时,注重与纪法教育有机融合,带领参会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讲解相关纪律政策,结合受处分人员所在村组的干事创业实际情况,对村组干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提出要求,让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效,把宣布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惩处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案件审理室相关人员表示。